基础知识:公基之王安石变法

2018-04-17 15:17:19   来源:中公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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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事业单位考试中,对于常识考查的比重与日俱增,而这部分知识既多又杂,注重的是平时的积累。本次,老师给大家推荐的知识点为王安石变法。北宋中期,统治集团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包括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起义不断、冗官冗兵冗费、少数名族政权威胁等。因此,统治集团内部的一些人,为了摆脱危机,巩固封建统治,提出了变法的主张。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王安石变法。

1069 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主持变法。主安石的变法措施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理财措施

(1)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以后偿还,加收20% 的利息。这样既能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又能增加政府的收入。

(2)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3)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4)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5)市易法:政府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国家收入也有增加。

第二,军事措施。

(1)保甲法:政府把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保丁在农闲时练兵,平时种田、维持社会秩序,战时编入军队作战。这既可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又可以抵御辽和西夏的进攻,同时减少了军费开支。

(2)将兵法: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加以训练。这就加强了军队训练,充实了边防力量。

第三,教育措施

(1)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

(2)整顿太学。重新编纂教科书,内容为儒家经典。考试成绩优秀者,可直接受官,以资鼓励。这就使学校变成为变法造舆论、育人才的地方。

通过王安石变法,政府的财政收人大为增加,北宋府库储存的钱物可供政府二十年的财政支出。各地兴修水利工程一万多处,灌溉农田三十六万多顷。在全国范围清丈征税田一半以上,查出大量漏田。军事实力也有所增强,武器有所改善,对西夏作战取得一些胜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但是,新法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 更主要的是,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些地方官拒绝执行新法。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马光当政,新法被废除。

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中期阶级矛盾和国内民族间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运动,他本人被列宁称作“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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